定型化契約解釋原則:
依消費者保護法遂於第十一條第二項明文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作為個案解釋的依據。
鑑賞期說明:
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本產品屬於「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故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
消費爭議之處理:
收到商品後若有爭議,請致電本公司客服專線(04-8376718)或E-MAIL至本公司信箱(service@beardlin.com.tw),告知爭議內容,並請將爭議商品之本體、外包裝、贈品、發票及所有隨附文件與資料維持原樣,以利後續作業。
訴訟管轄: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網站使用者同意本條款之解釋及效力適用中華民國法律,如因本網站服務使用條款而涉訟,網站使用者及本公司均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代表人:林世虔